几天没见钱牧之,他看起来瘦了许多,下巴的胡渣长了出来,头发也乱糟糟的,很是颓废。
他和宋沥风今天都没有班值,难得轻松一下,于是就跑得远了些,来到了市中心的一个酒吧,名字叫“be·蓝调”。
昏暗的灯光下,宋沥风那张俊俏的脸上投射着明明暗暗的光影,整个五官都显得更为立体,修长的手指在水晶杯边缘摩挲。
他脸颊已微红,低头眯着眼看着酒杯里琥珀色的液体出神。
耳边传来钱牧之的絮絮叨叨,大约就是说他是如何认识现在这个女朋友的,他好久都没有这种心动的感觉了,整个人就像是活过来了一样,他真的很不想失去她。
“莫非,距离真的是爱情最大的杀手”
钱牧之最后叹了口气,凄凄然说出了这句话。
“你当时和余瑶不也是异地吗?后来,她就找了、找了别人,对吧?”钱牧之有些醉了,他趴在宋沥风的肩膀上,断断续续问,“明明当初是她们先追的我们口口声声说爱我们,为什么最后先离开的是她们呢老宋,你说为什么”
宋沥风只觉得脑袋晕晕乎乎,钱牧之的话像是蚊子一样,在他耳边嗡嗡。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余瑶,是他在转校的开学前的那个暑假。
那是宋沥风第一次去南方的城市常住,潮湿、闷热,让他很不适应。
南岳县和北城是完全两个世界。
没有商圈,没有游乐场,甚至没有网吧。
宋沥风的隔壁住着宋瞻礼来支援的医院院长一家人。
他家的女儿文可可和宋沥风在同样的高中读书。
宋瞻礼看宋沥风总在家待着,便让文可可带他出去走走。
两人漫无目的地在小县城晃荡,文可可对宋沥风似乎很感兴趣,问了他许多问题,可宋沥风都兴致缺缺,随意附和。
“你喜欢打篮球吗?我们可以去学校找几个人打篮球。”文可可说。
宋沥风摇摇头,他最近没有心情打篮球。
自从去年,哥哥走后,他就再也没碰过篮球,以前都是哥哥陪他打。
“嗯那你想去看书吗?前面有个书店。”
宋沥风还是摇摇头。
“好吧,那我们就随便走走,随便聊聊。”
宋沥风没有说话。
“你你在你们年级第几名啊?你看起来很厉害的样子。”
“是么,光看外表就能看出来很厉害?”宋沥风语气淡淡的。
他根本不想来这个南方的城市,又热又闷,雨还多。
他在北城还有钱牧之、徐宇宁几个好伙计,等来了南岳县,可谓是举目无亲。
可是,他拧不过宋瞻礼,只有就范。
“年级第一?”文可可眨眨眼。
“倒数第一。”
宋沥风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让文可可惊呆了。
“真的假的,你骗我的吧?你长得这么帅,成绩居然这么差?”
“是哪里规定了长得帅就必须成绩好吗?”
文可可接不上话,确实是没有这么一个规定,但是倒数第一也有点恐怖了吧
宋沥云成绩很好,一直都是第一,后来读了北城大学,一路都相当优秀。
宋沥云走后,宋瞻礼就一直想让宋沥风复刻他哥哥的人生。
可是,宋沥云是宋沥云,他是他。
宋沥风看了看手表,现在是下午两点,他早就悄悄买好了车票,是下午三点的。
等一会儿了,他让文可可回家,他就可以坐火车回北城了。
想到这里,宋沥风没有了一开始的烦躁,他加快了脚步,想要朝火车站的方向快快走去。
走了不多久,路过一个角落有一家小超市,哗地一声,一盆水就从天而降,泼到宋沥风的脚边。
还好没有泼到他头上。
宋沥风极其烦躁地骂了一句,抬头怒目而视,头上有个女孩子迅速缩了回去,都没来得及看清楚她长什么样。
店门口的水果放得整整齐齐,每一个都水灵灵的,红色的西瓜,绿色的葡萄,绿色的青枣,看着令人垂涎三尺。
只不过,现在的宋沥风没有好心情欣赏水果,他冲进店门,就想把这个肇事者揪出来。
这家店虽然不大,但是一看就被人精心呵护。
老板娘一副热情亲和的模样,跟宋沥风打了声招呼,让他随便选。
“别整这套,回答我,你家里是不是有个女儿?”宋沥风不耐烦地问。
老板娘愣了一下,点了点头:“请问,是有什么事吗?”
“还问什么事,你女儿刚刚一盆水差点泼我们头上!”文可可有些不悦。
“对不起,对不起估计是她没注意,是我们的问题。”
“这不是注不注意的问题,而是你们不应该随便从楼上泼水下来。”文可可无语道。
宋沥风摆了摆手:“别废话,叫她下来道歉。”
“是我管得不好”
老板娘还想解释,忽然,从宋沥风身后,传来了一个清脆的女孩儿的声音。
“是我泼的,你冲我来,不要为难我妈。”
宋沥风循声望去,便看到从便利店的阁楼,走下来一个扎着马尾的女孩。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饱满的脸上微微透著红光,似乎是被热著了,整个人看着眉眼干净明媚,有一种令人挪不开眼的神力。
惊艳。
只能用这两个字来形容这个女孩。
宋沥风愣了一下。
“是你??”文可可提高了音量。
女孩瞥了一眼文可可:“怎么了?是我又怎么了?”
“你有那么缺男人吗?刚勾引完我男朋友,现在又看上了别的男人了是吧?”
“文大小姐,我拜托你不要以为所有的女生都喜欢辣鸡好吗?哦,还有这个,你也赶紧领走吧。”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