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舒翰是冠军营队正打扮,比普通士卒多了顿项(护颈),还有一块铜制腰牌。
按照李都尉的命令,扔掉了背了一路的辎重,换好了第五双鳄鱼皮靴。
自从岭南发起了除三害运动,很多虎皮,鳄鱼皮便被大将军大量高价收购,顶替牛皮做了很多军用物资并作为福利下发军中。
当然,冠军营自然是最先得到的。
他一边喝着早上从营中打的热水,一边吃着齁甜的月饼。
这东西,就算饿的如一团烂泥,全身再无一丝力气,但只要吃上一些,没多久便能恢复大半体力,当初高仙芝,封常清打大伯律,就靠着这东西,
安西军从早上杀到晚上,第二天继续龙精虎猛的猛攻。
他似乎没听到天街两边百姓的呼喊,只是双目无神的盯着承天门前耀武扬威的金狼旗,以及突厥阵中,悠长如狼嚎一般的战歌。
他真的太熟悉了并觉察到那边近三千突厥兵对自己所在的冠军营的挑衅。
作为突厥的高级贵族,战神冠名家族,参加大伯律之战立功,被调到天竺,又从天竺被调到岭南,经过了五千里的苦难行军后,
此时的他现在真的想要冲到前方,把阿史那承庆,把金狼王的子孙从马上拉下来,拉到大将军,拉到圣人面前请罪。
作为冠军营的中级军官,他太清楚这一营的战力有多么恐怖了。
每一个人都识字,每一个人在帐中最少都有几十颗人头,每一个都有坚韧的意志,每一个都有自己拿手的绝活随便拉一个出去,最少是能做边军一队的队正,甚至是一团的团长的。
这样一支恐怖的队伍,就算是十万大军,他们也能从正面从容不迫的杀穿!
就算他在自负勇猛无敌,自负突厥战神血脉子孙,在这营中,论武艺也仅是中上游水平。
与他不相上下,或者差他一线的太多了,比他更强的更是不少于五指之数。
他的骄傲,在冠军营一钱不值,全都是被打出来了。
阿史那承庆到底是吃了多少斤屎,敢来挑衅这支队伍?
“哥舒队正,听说你是突厥人,看到金狼旗是不是有了恻隐之心?”
一个青年,一杆步槊插在身前积雪中,一边把铁骨朵在手心甩来甩去,盯着他尤其是其脸上的兔唇,让人一看,似乎就在嘲讽自己。
“崔器,我也是冠军营的一员。”哥舒翰对崔器怒目相视,又道:“我是汉人,这是大将军亲口说的!”
哥舒翰不想与这多事的混蛋撕扯。
在军中强者为尊,尤其是在这遍地高手的冠军营,能当上队正,要不靠打,要不靠个人威望或靠聪明才智,不然没人会服。
这个崔器,就靠一个个比武打服他队伍中五十人的,一身怪力确实不差。
“哼!”
“谁知道呢我会盯着你的!”崔器冷哼一声,用两个手指代表两个眼睛,指着哥舒翰不信任道,
随即,便不再言语。
他不清楚大将军为什么把这个胡人调进冠军营,但是,他会睁大眼睛紧紧盯着的。
谁敢背叛大将军,谁敢背叛安西,谁敢背叛大唐,他就第一个宰了谁。
开元三年,他们兄弟孤苦无依从关中逃难逃去安西的,在大将军的恩德之下,他家里有了几百亩良田,吃不完的粮食,还有了耕地的牲畜,还多了个泼辣的嫂子,还有了个小侄子。
他父母死了,大将军,无疑就是他们兄弟的再生父母。
在冠军营,与他情况差不多的彼彼皆是,而大将军的志向,便是让天下所有人都象自己一家般,有田种,有饱饭吃,有尊严的活着。
大将军的志向,太高,太远,但又是能摸的着的。
他就是受益者,他愿意为这样的大将军效死大将军说,很难很难,比登天还难,要死非常多的人。
但他真相信。
就象他当初不相信大将军会给每户分五百亩田地一般,但事实却让他不得不信。
大将军说,生在这个时代,牺牲是肯定会牺牲的,但就象你们负重前行,走的这五千里路一般我们不付出牺牲,那么儿子付,孙子付!
一身血,两脚泥,负重前行,一步一个脚印,总会看见那一天的。
大将军爱民如子,爱兵如子,我崔器不过一流浪孤儿,定会为这样光明的未来,九死无悔!
“崔队正,往后传,赵虎带来了大将军的将令,稍有异动,打着金狼旗旗号的胡人别管是不是禁军,照杀不误,一个不留!”
在崔器前方,也为一队队正的高适,转头向后方崔器传令道。
从开元五年离开长安,快五年了,行路九万里,他再次看着天街,眼光顿时大为不同,离开时的不安,不自信的念头,通通化为泡影,此时的他,目光中带着无可匹敌的自信,
五年不飞的自己,自信定能一飞冲天!
这几年,他在安西军中学了太多的东西,定能施展自己的一身抱负。
李太白……虽然你的介绍信我没用,但凭借着我自身,也定能有自己的功业。
他当初以为自己兵法初成,便以为天下大可去的,武艺不如李白也就罢了,兵法他还是有心得的。
但一入安西军中,其中无所不包的知识,兵法便让他彻底沉迷进去,如海绵一般的吸收。
至于他以前还有些不服气的大将军,